第(2/3)頁 “所以,你現在是想代替你女朋友跟我談?” 方怡不再掩飾。 “談?談什么?” 宋思銘反問道。 “當然是談代言費。” 方怡也開始推斷宋思銘的心理。 只可惜,她的大方向就錯了。 宋思銘回憶著說道:“招募海報上說的代言費,是一百萬到五百萬,這個價位放在一線明星身上,肯定是差點,但如果是一個普通人,還是比較有誠意的。” 宋思銘是奔著學習經驗來的,所以,類似于海報這種東西,他必然會投入更多的精力,特別是其中所包含的數字,會記得特別清楚。 “這么說來,你對你女朋友的定位是一個普通人?” 方怡心中一喜。 如果能以海報上的價格,拿下葉如云,哪怕是五百萬的上限,都是非常合算。 “我女朋友可不是普通人。” 宋思銘立刻糾正方怡。 “……” 方怡的臉立刻垮了下來,“這么說,五百萬你都不滿意?” “這不是滿意不滿意的問題。” “你就算給她五千萬,她都不可能當江臺古城的形象代言人。” 宋思銘告知方怡一個殘酷的現實。 只是,在方怡聽來,這更像是宋思銘的談判策略。 先斷絕你的希望,再坐地起價。 她接招,直接就輸了。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男女朋友并不是法律上認可的關系,你應該是沒有資格代替你女朋友做決定的,所以,我就算談,也是跟她本人談。” 方怡來了一個釜底抽薪。 “你跟她談,結束的可能更快。” 宋思銘好意提醒方怡。 不過,方怡并不領情。 現在的她,對宋思銘的評價是很聰明,但過于市儈,絕口不提錢,但所說所做,又都是為了錢。 就算她跟宋思銘談成了,宋思銘中間大概率也要扒一層皮,一千萬的話,能給葉如云五百萬就不錯了。 葉如云攤上這樣一個男朋友,真的挺可惜的。 另一邊。 經過和專業人員的討論,葉如云已經確定了第一套服裝,換完服裝,化妝師又給葉如云做相應的造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