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黃國富判了。 這時代的刑法雖還沒完善,但犯了錯的人終究會被懲罰。 黃國富以殺人為目的的重大傷人罪,在多方證據和陳鳳嬌的證詞實錘下,直接被判了20年。 出乎明珠的意料,判的不輕,等黃國富再出來,都是四十多歲的人了,世界都變了。 他這一輩子,在動了殺人的念頭那一刻起,就已經沒了好下場,也算是惡有惡報了吧。 黃國富一判,自己的目的達成,明珠就不想繼續住在醫院里了。 有些‘傷’回家去養也是一樣的,還省得江鐸每天十幾公里來來回回的騎自行車來陪自己了。 她跟江鐸商量了一下,江鐸也答應了。 明珠喜歡摟著他入睡,自己又何嘗不是已經習慣了睡在她身邊? 可醫院的床,是真的太小了,睡的不舒服,還是回家好。 今天正好舅媽值白班,他下樓去找侯曉晴說這事。 而明珠則高高興興的下床收起了東西,她在這兒住的時間雖不久,但東西倒是不老少。 這邊正哼著小曲裝東西呢,病房的門被人推開。 明珠回頭,就看到方書玉走了進來。 兩人對視了兩秒,明珠淡定的移開了視線,繼續收東西。 方書玉看到病床邊的大包,走過來疑惑的問:“你這是要出院?傷呢?好了嗎?” 明珠把水杯塞進了袋子里,轉身坐在了床沿,看向她,語氣透著前段時間沒有過的冷淡疏離:“方女士來找我有事?” 方書玉聽到這聲音,就猜到明珠還在生氣。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