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第二天一上班,喬含香就接到了縣法院的法官打來的電話。 法官給喬含香做工作,還是希望喬含香能答應和解。 但喬含香道:“我不會再和她和解了。你和我的律師聯(lián)系吧。我工作很忙,你不要給我打電話了。” 說完,喬含香就毫不客氣地掛斷了電話。 喬含香想起錢麗秀道歉時的樣子就氣不打一處來。 她也下定決心,不再和錢麗秀和解。要讓心術不正的錢麗秀付出慘痛的代價,這樣才算公平。 喬含香來給童肖媛送文件的時候,童肖媛正在接電話。 而給她打電話的正是縣法院的院長。 縣法院的院長將那天調解失敗的原因向童書記作了匯報,又把錢副縣長找他幫忙的事也一五一十地說了,隨后道:“童書記,喬含香如果不和解,錢麗秀肯定會被判刑坐牢,但也存在緩期執(zhí)行的可能。” 童肖媛問道:“緩期執(zhí)行?什么意思?” “童書記,意思就是指錢麗秀假如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但可能會緩期一年執(zhí)行。” “有這種可能嗎?” “童書記,是有這種可能的,而且概率還很大。” “嗯,我知道了。” “童書記,錢麗秀被折騰到現(xiàn)在,也差不多了,她現(xiàn)在腸子都悔青了。當然,她不是關鍵的,關鍵還是錢副縣長。錢副縣長是縣領導,我作為法院的院長,怎么著也得給他這個面子。錢麗秀一旦真的被判刑,錢副縣長也會極為尷尬的。” 童肖媛道:“你不用考慮這么多,觸犯刑律的人就要付出代價。你既然把話說到這個份上了,我可以和喬含香說一聲,但至于怎樣,還要取決于喬含香個人的意見。” “童書記,我認為讓錢麗秀再怎么道歉,意義已經(jīng)不大。與其這樣,還不如讓她多賠償喬含香的精神損失費。只要賠款金額足夠大,才能讓她真正覺到疼,也才能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道歉只是表面現(xiàn)象,即使錢麗秀的態(tài)度再真誠,又有什么用呢?” 不得不承認,縣法院的院長最后說的這番話,的確很有道理。 “我知道了,就這樣吧。” 說完,童肖媛就扣斷了電話。 此時的喬含香已經(jīng)出去了,她進來的時候將文件整齊地擺放在童肖媛面前,又給童肖媛沏了杯新茶,隨后就退了出去。 童肖媛接打電話的時候,喬含香是不能在跟前的,這是一條不成文的紀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