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其中一個女傭不解:“這是什么意思?” 顧北笙起唇,“我中途離開過半個小時,回來時,就看到這個鞋印,我穿36,二少不可能穿這么小的鞋,所以除了我之外,還有其他人進入過這個房間。” 顧北笙看向葉管家:“屋內沒有監控,但是花園有,您可以去查看,我離開房間后,大概二十五分鐘都在花園里,我沒有作案的時間。” 聽言,眾人頓時明白了。 難怪二少奶奶會叫身高1米65以上的女孩過來,因為她們基本上都穿這個鞋碼。 二少的房間,向來是未經允許,不可入內。 二少奶奶又沒有作案的時間,所以,誰穿的鞋底印與毛毯上的相同,這個人就是偷了蔣小姐項鏈的賊! 這一番話,再加上這個證據,足足可以證明,二少奶奶不是小偷。 顧北笙要說的已經說完了,不想再做口舌之爭,冷冷的掃過四個女孩兒:“脫鞋比對吧。” 她們也想快點找到真正的小偷,紛紛脫了鞋。 葉管家拿著鞋子一一對比。 隨后站了起來,稟報:“回老夫人,二少奶奶,這四位姑娘鞋底的紋路與地毯上的都不同。”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