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匯報完畢! 現場一片寂靜! 所有人都看著這個身材消瘦,眉鋒若劍,雙目有神的男人。 姓名:李向東。 年齡:25歲。 性別:男。 籍貫:遼北省通河市南平縣桃源鎮桃源大街23號。 個人簡歷:沒有家人,小學、初中、高中都是在桃源鎮讀書,大學考入了遼北警察學院,畢業之后就回到了桃源鎮派出所,碌碌無為了兩年。 就在一個月前,跟劉蓉離婚之后,突然崛起,不僅偵破了特大搶劫殺人案,更是招商了竹編工藝廠、罐頭廠、飲料廠,解決了桃源鎮上千人的就業問題。 這樣的人,簡直是穩如老狗! 從突擊檢查華興歌舞廳,再到抓捕張明亮……每一步都在他的算計中,滴水不漏。 蔣東升看著李向東,反倒真的希望是朝陽群眾舉報的,否則這個青年真是太可怕了。 李向東回到了座位上,抽出一張紙巾遞給了汪清泉,笑道:“汪局,今天這么熱嗎?你的額角都冒汗了!” “啊?” 汪清泉打了個激靈,笑道:“我不熱。” 李向東呵呵道:“沒事兒,你先拿著,可能等會兒就熱了。” 呃! 汪清泉還是接過紙巾,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 不是熱的,實際上是……害怕的! 這次等于是撿了一條命,讓黃勇當了替死鬼。 根據之前的計劃,是他和黃勇一起押著張明亮和紅姐一起回縣里的。幸虧,他和蔣東升都留下來了,陪著張廣岱喝了一頓酒,結果黃勇就攤事兒了。 第一,黃勇當眾掏槍,威脅陸云笙書記。 第二,黃勇毀掉了那些錄像帶和刑具,放走了張明亮和紅姐。甭管那些錄像帶是不是真的,在他的主觀意識中,那就是證據! 數罪并罰! 黃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張明亮私設行宮,強迫至少是有幾十個女孩子從事非法活動,更是錄制了錄像,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張廣岱貪污數額特別巨大,并且有包庇罪,處十五年無期徒刑,并沒收財產。 三人的精神當場崩潰,全都跟死狗一樣癱在了地上。 李向東走過去,揪脖領子將張明亮拽了起來,問道:“說,前段時間在華興歌舞廳,將田翠翠撞成重傷的人,是誰?” 蔣耀輝! 可是,他敢說嗎?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