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紅姐? 華興歌舞廳? 李向東從懷中摸出來了一個戴著塑封皮兒的日記本,里面密密麻麻記載了不少時間和人、事情。 沒有金手指。 沒有法寶。 李向東唯一倚仗的地方,那就是自己的記憶力了。 鋃鐺入獄了五年,他每天都看《時事要聞》和《參考消息》,尤其是關注遼北省、通江市、南平縣、桃源鎮的一些事情。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子,只要是想到什么,他就立即記錄下來,生怕忘掉了。 對于華興歌舞廳,他再清楚不過了。 真正的大老板就是張明亮! 前世,馬輝就是去華興歌舞廳找三陪女,結果讓張明亮給堵床上了,讓他淪為了張明亮的一個手下,辦各種臟活兒。 現在,李向東和張明亮是死對頭,自然是得提防著點兒張明亮。 那兩條煙,哪有那么簡單! 這是精心包裝過的,那些煙也都是用錢卷成的,李向東用手掂了掂就什么都明白了。 他才不是什么清高之人。 但是,該拿的拿,不該拿的不能拿,他要對得起頭上的警徽和身上的警服! 怎么說也算是新官上任了! 等到太陽下山的時候,李向東從辦公室中走出來,立即召開會議。 指導員白文廣、副所長欒平,還有內勤民警鄭彩霞,十幾個治安民警全都到齊了。 欒平的態度很誠懇,歉疚道:“李所,之前的事情是我不對,我給你道歉……” 李向東笑道:“欒副所長千萬別這么說,這都是馬輝干的,跟你沒有關系。” “謝謝李所理解。” “當然理解了,咱們在一起工作有兩年了,我相信你。” 李向東笑著,熱情地跟每個人都打招呼,該握手的握手,該拍肩的拍肩。 呵呵! 不就是運氣好,抓了個逃犯嗎? 有什么了不起的! 本來是馬輝跟著吳永和一起組隊,去打野的。誰想到,李向東非得死乞白賴地跟著吳永和,這才算是讓他逮到了一個抓住逃犯的機會,否則就沒他什么事兒了。 勝者王侯敗者寇! 一個當上了副鎮長,兼派出所所長。 一個卻被開除了公職,鋃鐺入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