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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去的酒吧,幾點走的?”
方平安明顯感覺到警官的語氣變得嚴厲了一些。
“大概是九點過吧,具體時間沒注意。走的時候大概也就是不到十點的樣子。”方平安低著頭答道。
筆錄通常是兩名警察同時在場才能進行,一人記錄,一人詢問。
這個方平安是知道的。
他回答的時候也是語氣很平靜的在回答。
“你為什么去酒吧?”
“方宏浚約我十點在七月花酒吧后門見面。
我沒去過酒吧,那是我第一次去。
到了以后我在酒吧坐了很長時間。
后來我去后門看了一眼,覺得那個地方不安全,所以我給他打了個電話,他卻讓我在酒吧后門的黑胡同里等著。
我害怕,然后放他鴿子自己走了。”
“為什么你會覺得不安全?為什么害怕?”
方平安起頭看著兩名警官,認真地說:“我怕他找人弄死我,好搶走我的繼承權。”
兩名警官大眼瞪小眼。
沃爾瑪,這就有意思了。
方平安侃侃而談。
“我是方駿弘和趙薇的兒子,我上面有四個姐姐……巴拉巴拉……
我從小在孤兒院被養父陳少華領養,一直到十四歲的時候才回到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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