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乾清宮失火-《清宮·蘊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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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年五月,奉太上皇之熱河,駐避暑山莊。
由于皇后喜塔臘氏薨逝,中宮之位不宜空缺太久,因此太上皇愛新覺羅·弘歷下諭旨讓貴妃鈕祜祿氏繼位中宮,先冊封為皇貴妃,攝六宮事,待服役二十七月后冊立為皇后。
因為中間的幾個月突發了很多事情,皇貴妃晉封大禮一直被推遲到了待所有事宜結束之后。
八月份,章佳·阿桂逝世,鈕祜祿·和珅成為了首席軍機大臣。
十月二十一日酉刻,這日,一向風平浪靜的紫禁城突然襲來了一場狂風暴雨,讓人猝不及防。
“不好了不好了!快來人吶!乾清宮走水了!”一名巡視的小太監慌張地大聲喊道。
“什么?不好,我們快去救火!”正在附近巡視的內務府總管大臣怡親王永瑆聽到有人呼喊,立刻帶領官員,侍衛和一眾太監趕去了乾清宮救火。
當他們趕到時,火光沖天,火勢已經蔓延的一發不可收拾,大火已經從乾清宮蔓延燃燒到交泰殿了。
盡管他們極力救火,然而火勢早已兇猛不可擋了,幸好及時刮起了西北風,才能讓被已經燒到前檐的坤寧宮幸免于難。
次日清晨,愛新覺羅·弘歷得知此時勃然大怒,大發雷霆,痛心疾首,他下旨命永瑆徹查此事失火的起因,褒獎了救火的人員。
據怡親王愛新覺羅·永瑆他們的調查得知,當時大火首先是從乾清宮的東暖閣東面穿堂的楠木格子燃起,隨即引燃乾清宮,并迅速延燒左右兩側的弘德、昭仁兩殿,及后側的交泰殿。
乾清宮和交泰殿已經全然被大火燒的一干二凈,里面的藏品也被為數盡毀了,損失慘重。
很快,怡親王永瑆就已經將此事的起因都調查清楚了。
原來火災是因為由掌火太監郝世通不慎引起的,宮中取暖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在宮殿的地下砌火道或在炕床下砌火道,在殿外廊子下的灶口處添炭,即為“暖閣”。
二是在宮殿內設有銅質火盆或精工細做的掐絲琺瑯熏籠,謂之“熏殿”。而乾清宮為皇帝寢宮,向來使用第二種取暖方式。
即“熏殿”,一般流程是將未燃燒徹底的灼炭埋滅、貯壇,再貯于炕洞中,便于第二天繼續使用。
然而他為了貪圖方便,只將炭埋悶熄滅后放在東穿堂楠木隔旁,結果煤炭復燃,熏灼木隔才引起了火災。
愛新覺羅·弘歷極為惱怒,本想按照大清律例將失火之人嚴處,但在颙琰的極力勸說下,才讓他們一眾人等免于絞刑。
《宮中現行則例》之各處首領太監處分則例16條,其規定:各處太監等若有不謹慎火燭、失誤看守者,系首領,罰月銀四個月;系太監,重責四十板;各處太監等有不謹慎坐更、貪睡失誤者,系首領,罰月銀四個月;太監,重責四十板;如系太監犯罪,該管首領失于覺察者,應照本罪減等,罰月銀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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