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沒事。”姜怡簡單交代了幾句,就掛了電話,既然不是韓秀找她,那就只有…… 姜怡臉色嚴肅起來,立即趕去了醫院。 果然,剛到科室,就看到坐在護士站等她的林初。 一看到姜怡,林初立馬朝她走過去,“怡怡,我給你打電話,你沒接,我就從清城過來找你了。” 那天在清城,林初找姜怡要錢,說自己經濟困難。 姜怡將卡里的十萬轉給她后,就把林初的所有聯系方式都拉了黑。 身為親生母親,林初當年拋下她,一消失就是十年。 她不要自己的親生女兒,去追求所謂的幸福,跑去給別人的兒子當媽媽…… 姜怡雖然無法理解,但是尊重。 所以給她的那十萬,算是仁至義盡。 就當花錢買個清凈。 她們彼此都有自己的生活,實在沒有再聯系的必要。 只是,姜怡沒想到林初竟然從清城找到了榕城,還跑來了她的單位。 見四周有同事往這邊看來,姜怡讓林初跟著自己來到醫院樓下。 走到個清凈的地方,姜怡回過頭:“說吧,找我什么事?又想要錢?” 被戳中了心事,林初臉上劃過一抹心虛。 她雙手在身前交握,糾結了一會,才說道: “怡怡,我實在是沒辦法了,你叔叔他被工地給辭退了,我們全家都指望他那點工資生活,現在他沒了工作,你弟弟李鈺又還在上中學……” 姜怡沒有耐心聽下去,“我上個月給你的十萬呢?全花了?” “當然沒有,十萬塊,夠我們家一年的開銷了,我怎么可能全花了,你叔叔的房子不是還有房貸嗎?那十萬我拿去還了貸款。” 姜怡皺眉,“他既然好手好腳,就讓他再去找工作,還有你。” 姜怡眸光從林初身上掃過,“既然窮到要伸手找人要錢花的程度,也沒必要在家當全職主婦,去找個班上吧。” 現代社會,只要有手有腳,就餓不死。 姜怡不可能讓林初再從自己身上吸血,十萬塊,是她對林初最后的親情。 林初好像聽到什么好笑的事情,她雙手一攤,夸張的說道:“你讓我去上班?我今年都四十六了,我能做什么?清潔工嗎?這個年紀去找工作,不是讓人看笑話?” 好歹林初當年和姜怡爸爸在一起的時候,也算豪門闊太太,那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