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韓星這邊,在等待了片刻后,繼續說道。 “以上,就是我要說的一些事情?!? “如果各位有意向入駐星宇城,一會可以前往論壇,我會在上面發布一條帖子?!? “上面會詳細列出購買或者租賃星宇城商鋪,和房屋的條件,同時,還有星宇城傳送陣的編號?!? “各位可以通過傳送陣,前往星宇城中。” 韓星在說完后,就關閉了禁言功能。 聊天頻道再次開始了熱切討論。 “兄弟們!怎么說?要不要去星神的領地看看?” “去啊,我早就想見識下,這位傳說中的人物,他的領地是什么樣了?!? “沒錯,就算不買星神的店鋪,去參觀參觀也是件好事?!? 這幾條回復瞬間吸引了上百條評論。 此人說罷,也是紛紛引起了眾人的關注。 這時,又有幸存者在下面發帖到。 然而,下面馬上又回復很快頂上來。 “我勸你們某些人最好別動什么歪心思,星神的那些防御塔可不是鬧著玩的,到時候,把小命丟里面可不好?!? “不可以動武?要求這么嚴格的嗎?” “說的對,我看這些家伙心思就不純正?!? 若在營業期間,未達到盈利標準,同樣可用戰斗獲取資源彌補虧損,也可選擇重新簽訂契約,放棄營業資格?!? “是啊,萬一我們在城市里遇到危險怎么辦?” 需要按照年份簽訂領主契約(契約內容包括上交30%戰斗時獲取的資源,領地等等)。】 這幾條獲得了大量認可,瞬間被點贊到了最前面。 于是,紛紛在下面發帖道。 這三個條件,涵蓋了絕大部分人群。 此時,那些幸存者們看完,似乎覺得韓星的這兩個條件有些嚴苛。 【開放條約第二條,除一些特殊場所外,幸存者不可城市中動武,攻擊中立生物或者其他幸存者,否則,同樣會受到防御塔的制裁。】 短短半分鐘,韓星的帖子熱度飆升到了幾億,并且還在不斷暴漲。 【注:以上,是面向廣大幸存者的兩例條約,下面,還有三條星宇城入駐條約?!? “說的對,用戰斗資源彌補虧損,我覺得也是在情理之中。不然一大堆人跑去簽訂契約,占著個商鋪位置,什么也不干,那星神不就虧大了嗎?” 這時候,又有幸存者提醒道。 “等一下,你們注意看后面,未達到營業標準,還要自己去戰斗獲取資源彌補虧損!” “其實,上交30%的資源,真的算是比較良心了。要知道,現在那些大團,可都是上交一半的資源,還沒有星神這邊自由?!? 【入駐星宇城條約第一條:若是有意向購買普通住所或者高檔住所的幸存者。 韓星這幾個條件,確實有點苛刻。 “是啊,這樣一來,他雖然可以不收我們租金,不過我們的營業份額,就要上交30%給他了?!? 【入駐條約第三條:若是有需求租賃商鋪,進行營業的幸存者,可按照年份,簽訂領主契約。 他們也看到了韓星設定的條件。 商鋪為長期使用權,不可進行過戶(若因為經營不善,導致虧損,可用戰斗時獲取的資源彌補)。】 “直接就是簽訂領主契約,” “哈哈,我也去看看!” 【入駐星宇城條約第二條:若是有需求購買商鋪的幸存者,需簽訂終身領主契約(同樣上交30%資源)。 “我去,這也太嚴格了。” 韓星這邊,也是很快將帖子發布。 【星宇城開放條約第一條,所有游客,不得對星宇城中任何建筑進行破壞,否則,你們將會受到星宇城的第一時間反擊?!? 不過,他既然選擇開放星宇城,就是想著用來賺錢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