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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9章 剛才沒有刺駕,等會兒就有了-《崇禎云逍家侄崇禎打造大明日不落小說免費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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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商鞅寫進《秦律》的這句話,其實就是一個笑話。

    那些個巨貪,貪墨動輒上億、數十億,奸商巧取豪奪百姓血汗逾萬億。

    即使東窗事發,所獲的刑罰,甚至比不上捉鳥兒、賣玩具的普通百姓。

    (咳咳,都是萬惡的封建王朝才有的糟心事,別瞎求想。)

    在封建王朝,即使有‘王子’因犯法受到嚴懲,那也是出于政治的考量,而不是什么司法上的公正。

    在大明朝,‘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是一個莫大的諷刺。

    根源就在老朱身上。

    老朱對老百姓,那真的是沒話說。

    歷朝歷代,還真找不出這樣的皇帝。

    可他對于子孫,更是好到沒邊了。

    從大明開國之初,老朱就實行‘親親’政策。

    對于大明的藩王,言官不得告,司法不得審,重罪不加刑。

    《大明律》對藩王完全無效。

    唯獨只有《皇明祖訓》,對于藩王有約束力,卻有限。

    對藩王的處罰,無非是降旨戒諭、削革祿米、暫停襲封、革絕降為庶人。

    至于賜死,也有,但比較少見。

    被賜死的藩王,都是意圖造反失敗,嚴重違反倫理綱常或者殘殺自己的親人。

    朱高煦謀反,朱瞻基也不是立刻選擇將其處死,而只是將其囚禁。

    誰知這貨自己作死,朱瞻基去探視,他竟然故意將其絆倒。

    這才把朱瞻基給惹毛了,直接將他給蒸了。

    成化十二年,趙王朱見灂強買良家子充宮人,因怒殺十一人。

    皇帝罰其革去冠帶,減祿米三之二,并下敕切責。

    并且這個削減俸祿,還不是永久的,一般短幾個月,長則一兩年也就恢復了。

    正統十三年,永和王朱美塢"烝其庶母,亂其妹"。

    英宗以其"黷壞人倫,傷敗風化,罪在十惡",削去王爵,降為庶人。

    萬歷二十三年,山陰王朱俊柵打死家奴六名,神宗只是命人罰去他的俸米二年。

    ‘雖有大罪,亦不加刑’。

    老朱定下的祖訓,讓藩王的違法成本幾乎為零。

    加上自朱棣之后,把藩王當豬來養。

    這些沒有法律約束,整天無所事事的藩王,除了霍霍百姓,還能干什么?

    “藩王,可不僅只是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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