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布勞威爾翻閱了一下條約。 這份條約是用漢、荷兩種文字所寫。 至于內容,真的是相當的……平等! 比如。 荷方必須在三年內撤離臺島。 在此之前,每年向大明繳納10萬兩白銀,作為租金。 再比如。 未經大明允許,荷方戰艦,包括軍、商兩用船,不得進入大明海域。 嗯,大明的海域有億點遼闊。 再再比如。 大明和荷方自由通商。 怎么個自由呢? 允許大明商人,在荷蘭東印度公司世界范圍內的殖民地貿易、居住。 明國人在荷屬殖民地,享有領事裁判權。 大明僑民在荷方殖民地犯罪,由明國使節根據大明律法處理。 真的很自由。 再再再……比如。 雙方協定關稅。 怎么協定? 荷方進出口商品關稅,需遵守大明關稅制度。 明商進出口貨物繳納的稅款,荷方則必須同大明商量著來。 沒錯,是雙方商定,絕不是由大明單方確定。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就兩個字。 平等! “總督閣下,你難道還在睡夢中?” 布勞威爾怒極反笑,想要把文書直接砸到云逍的臉上,最終卻狠狠地丟在矮桌上。 “即使殺了我,也不會在這樣的條約上簽字。” “并且我的簽字,絕不可能得到公司董事會的認可,更不可能得到執行。” 說到這里,布勞威爾發出一聲冷笑,“總督閣下還忘了一件事情,你現在沒有資格拿出這樣屈辱的條約,來逼迫我簽字!” “你是說那些海盜?” “既然如此,那就再等等?” 云逍指了指浩浩蕩蕩駛來的海盜船,哂然一笑。 看到云逍從容淡定的樣子,布勞威爾心里又泛起了嘀咕。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