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半年前,也就是我懷孕滿三個月的時候,姜明初把婆婆從農村接來,說是來照顧我。 婆婆來的時候可高興了,甚至還不辭辛苦從農村拎了兩只老母雞來,說要給我燉湯補身。 那段時間,我基本上是飯來張口,過上了傳說中皇后般的生活。 我要是做一點家務,婆婆看到了,立馬沖上來搶著做,還特別關切地說,“楨楨,你現在懷著孕呢,怎么能做家務?你要想吃什么、喝什么,就告訴媽,媽就算不會,也去學了給你做!” 我覺得自己可幸福了,有那么好的老公,還有這么好相處的婆婆。 爸,媽,你們在天上可以放心了。 可過了兩三個月后,婆婆對我的態度忽然態度大轉彎,不做飯不做家務就算了,還要我挺著肚子做飯給她吃,就連她自己的臟衣服,也要求我親自手洗,不許用洗衣機,說是費電,而且洗衣機洗的衣服不干凈。 我震驚至極,不明白為什么婆婆忽然變了一個人。 是我哪里惹她不高興了嗎? 父母在世時,我是他們的掌上明珠,打小我就不會做家務,哪怕洗個碗都不叫我沾手的,姜明初才因此說我是個嬌貴的小公主。 那段時間,我開始嘗試學習做家務,但孕反嚴重又聞不得油煙味,肚子漸漸大起來也不好掃地拖地。 我同婆婆商量請個鐘點工,她立馬冷嘲我,“喔唷,你們這些城里長大的小姑娘,可真是嬌貴哦!一天到晚好吃懶做的,不多干點活兒鍛煉鍛煉身體,到時候怎么生產?我這是為你好!” 我張嘴還想爭取一下,婆婆搶白說,“再說了,請保姆不花錢?男人在外頭賣命掙錢,你就在家這么糟蹋的?” 我心里有些不舒服,解釋說,“我花的錢,都是我掙的。明初的錢,不在我這里。” 是的,我們婚后一直是各自管理收入,但房子和開公司的啟動資金,是我父母留給我的遺產。 我從小家庭條件尚可,父母也沒在錢財上讓我為難過,可以說我對錢沒什么大的概念。 婆婆一筷子拍在桌上,怒氣沖沖地問我,“你和明初結婚了,還分你的他的?你們是不是一家人?” 我一聽這話,覺得不對啊,婆婆這不是雙標嗎?怎么姜明初的錢不是我的,我的錢反而是他的呢? 劍拔弩張的時候,姜明初哄著我,批評了他媽,并且向我保證,不用等我生完孩子就把他媽送回農村去,再請個保姆來照顧我們的生活起居,生活習慣和教養學識差距太大的兩個人,很難再一起生活愉悅。 的確,自打婆婆來跟我們一起住開始,就用她固有的生活習慣和思維方式教育我、要求我,許多習慣和思維都是令人難以接受的。 比如因為我們所住的小區單元樓分不清,快遞員總是送錯鄰居的快遞到我們家,好幾次婆婆都想把別人的東西占為己有。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