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我……你們抓錯人了。”呂鑫硬挺著脖子。 “人過留痕,雁過留聲。現(xiàn)在科技這么發(fā)達,你干了什么,真當我們不知道?”魏振國的聲音提起來,道:“我不用口供,也能送你進去。你不交代,判的更久。” 這種話,一半真一半假。現(xiàn)在確實有零口供的案件定罪,還不在少數(shù),但相比物證,口供的威力和價值還是更大的。別的不說,就是領(lǐng)導過問,首先問的也是“交代了沒”,而辦案民警最希望回答的,自然是“交代了”。 今天的案子更是特殊,魏振國希望的是用小案牽出大案來,而他不僅大案沒有足夠的證據(jù),小案的證據(jù)也不足以定案。 江遠雖然通過殘缺的指紋比中了呂鑫,但定罪的要求,是比偵查的要求高的。偵查只要8個特征點匹配就足夠,指紋鑒定則需要13個特征點相同。僅此一條,殘缺的指紋就不足夠。 更不要說,指紋作為間接證據(jù),無法單獨證明有罪。 不過,魏振國的臉上根本看不出絲毫的焦慮和畏難,能看到的只有皺紋與黑。 “有沒有被公安機關(guān)打擊處理過?”魏振國明知故問。指紋就是就是借此匹配出來的。 呂鑫繼續(xù)沉默。 “問你話呢。”魏振國旁邊的民警叱喝了一聲。 呂鑫被嚇了一跳,等了幾秒,才道:“打擊過。” 正因為被打擊過,所以,他才知道“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是說真的,尤其是到了審判階段,抗拒從嚴意味著從重處理,很可能會多好幾年的刑期。 同樣的,這種信息都是有記錄的,他也藏不住。 魏振國接手,聲音不高不低,問:“因為啥?” “不是都處理完了……” “問你什么,你就說什么。” 呂鑫繃著臉,等了一會,才道:“就打架,拘留而已。也拿過別人的東西。” “因為點著了餐廳的廚房,所以跟人打了起來,是嗎?” “是,就不小心,不依不饒的。”呂鑫很是不屑的樣子。 魏振國撇撇嘴,上一個案子的辦案民警信息不足,顯然是被這廝給蒙了,沒能深挖下去。一個縱火案的嫌犯,點著了小餐廳的廚房,怎么可能是不小心,分明是跑到了城里以后,手癢癢了。 輕敲了一下桌子,魏振國淡定的道:“你撒謊了。” 呂鑫一臉無辜的看向魏振國。 “你不是不小心點著了餐廳廚房,你是有意縱火。現(xiàn)場的油瓶上,就有你的指紋。”魏振國眼神銳利的看著呂鑫,又示意旁邊的民警出示了照片。 隔著欄桿,指紋上的斷點看的不是很清楚,只當是一副完整的指紋。 “那是……那是打架的時候,抓了油瓶。” “抓油瓶做什么?” “就想打人,后來又放下了,我也沒用油瓶打人。”呂鑫對答的流暢起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