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羅賓端詳著格列汀藥品,沉思片刻。 “藥物研發投資者,與患者之間的矛盾關系,需要一個中介進行協調 “按理說,這種事情應該各地區的官方解決 “若是官方解決,其實很簡單。既可以保護研發者的利益,又能夠讓患者用的起,挽救生命 羅賓說到這里,無奈的搖搖頭,繼續道—— 阿三是全世界生產仿制藥的集中地區,價格極其便宜。 比如一瓶格列汀專利藥物在龍國四萬一瓶,而阿三只有兩百元,且是合法的。 許多國家地區都使用他們的藥物。 阿三之所以成為世界制藥工廠,是因為他們持有“專利強制許可證”。 米國之類的國家在處理這種藥患關系的問題上,使用的是專利壟斷判定的方式解決。 這些強制的方式,一段時間內可以解決一些特殊昂貴的救命藥價格問題,使患者能夠花最小的代價延續生命。 國際專利法中有一條特別約定條例,即,為了公共健康目的藥品類專利權的強制許可。 也就是說,撇開市場運行規則從人道層面討論這個問題,專利法對于治病救人的藥品類的專利權,有一定的妥協辦法。 這也是站在治病救人,人道主義的出發點上考慮的。 阿三國的做法,就是適應藥品健康類產品專利的強制許可辦法。 他們盡管做法霸道,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專利權持有者的利益。 但是,延長了許多身患重癥病人的生命。 這種做法受到很多國家和地區民眾的衷心贊揚與擁護。 龍國、泡菜國等許多發達的法治國家,雖然也持有專利強制許可證,但是,從來都沒有實施過。 這也是為了保護專利持有者的利益,促進新藥研發良性發展。 為此有關部門極負責任的嚴格把控藥品的安全可靠性。 并在國內的藥品管理法中明確說明,藥品的進口必須要經過藥物監察部門的審查。 諸如阿三生產的格列汀,都不予發放進口藥品注冊證書。 一旦有這種仿制藥入境,一律按照假藥進行處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