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第11章 當庭播放小視頻
賈建中說道,“審判長、審判員,因為原告的訴訟請求過于無理,我的當事人情緒比較激動,請審判長、審判員體諒我方當事人的言語過激之處。”
“我方當事人與原告感情并未破裂,希望婚姻繼續。另外,我方當事人并不是同性戀,為維護名譽權,要求原告道歉,消除影響。我的補充完畢。”
“下面進行舉證質證環節。”審判長說。
“請原告方提供證據。”
“審判長,我方提供一份原告與被告的聊天截圖和通話記錄,證明被告在婚姻存續期間,對原告的冷落。”
法庭的大屏幕上首先放出了一份聊天記錄。
全是陶梓單方面的信息。
“下班了嗎?”
“今天回家吃飯嗎?”
“還在忙嗎?”
“幾點回來?”
“你要出差幾天?”
而賈彬一條未回。
偶爾大發慈悲回一條。
就兩個字:在忙。
接下來是一份通話記錄。
都是打給賈彬,但未接通的電話。
基本上一天一個。
直播間彈幕。
【賈彬剛剛還說夫妻和睦,這下打臉了?】
【這就是他說的對妻子很好?笑掉大牙】
【咱就說,賈彬不接電話不回信息,有沒有可能是陶梓自己的問題?】
【話都讓你說完了唄?】
“被告方有何質證意見?”審判長問。
賈彬開口了。
“我對證據真實性沒有異議。但不回消息、不接電話的原因是在工作,我的律師工作不允許我經常分心去回復信息。我都在回家后向原告說明了原因。”
李杭也猜到,賈彬肯定會找各種借口反駁。
這個證據最多讓法官酌情考慮。
“原告方還有其他證據嗎?”
李杭波瀾不驚地拿出一個u盤。
“審判長,我方提供被告與多名男性舉止親密的照片,證明被告與多名男性發生不正當關系。”
一張照片在大屏幕上播放。
賈建中終于開口了。
“我方對原告方的照片證據提出異議。首先,這張照片是被告與其客戶在ktv時,由被告的同事拍攝的,當時有許多名同事在場。
其次,照片中二人并無過分的舉動,并不能以此就推斷二人有不正當關系,他們只是普通的同事關系。
第三,該照片是原告趁被告不注意時,偷偷從被告的手機相冊中竊取的,由此足以看出原告對被告的懷有強烈的猜忌心理,擅長看圖編故事。
總之,從該照片本身并不能證明原告的主張。”
賈建中侃侃而談,看似說了一堆,實則全是瞎扯。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