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顧小曼只是導購,顧萬民才是具有真正權力的賣家。 他知悉是林小凡要購買之后,終于抽空和林小凡見了面。 顧萬民,聽說已經五十左右歲,但是瞧著外表,也就三十幾歲,一副儒生的樣子。 看著他好像很好說話、很親民的樣子,實際上他的確是這樣的人,除了關于顧小曼和力王的婚事,他固執得可怕。 不過那些破事林小凡才懶得理會,他現在要做的就是交易房子,然后詢問點半公半私的事...... 事實上,想要買這個房子,也不是你想買就能買的,而是還得經過顧萬民“招聘”似的考核,回答他的幾個問題,比如“你為什么要買這套房子”、“你將會如何對待這套房子”等,瞧他的意思如果回答不滿意,這房子你即便是有錢,他還不賣呢。 呵呵,嫌貴?人家還嫌你沒資格呢。 好在林小凡回答雖然不算精彩,但勝在真實,“房子不錯,但我更看中那些書”、“盡可能保持原樣”....... 老爺子的品味不錯,將房子建得如此高雅大方上檔次,還有什么好改的?當改裝不要錢嗎? 顧萬民不是羅嗦之人,最后直接言明:錢到,房契就是你的。 林小凡倒是能直接甩出800金幣,只是他小小年紀就擁有藏物神器這樣的寶貝,要是暴露出來,難保不不被有心之人殺人奪寶,所以他點頭答應,表示稍晚一點,立即交易。 顧萬民卻表示一會就要外出公干,可能半夜才回,要不明天? 這...... 既然看準了,還拖什么拖?干了先不行嗎? 胖子倒是機巧,立馬建議顧萬民不妨盡管去公干,只需將房契交給顧小曼代為完成交易即可。 這也是辦法,顧萬民點頭同意,沖胖子豎了個大拇指,贊他反應快。 其實他也沒有什么不同意的理由,畢竟林小凡他已經審核過了,自己沒有反對意見,而顧小曼又是他的掌上明珠,哪有不信任的理由? 同意!走起—— 同意了你就想走? 別! 林小凡示意胖子支走顧小曼,便攔住了顧萬民,問及了當年水鏡村的案情進展。 本來顧萬民真的有事,也挺急,但看林小凡說的是這事,不得不停了下來,因為水鏡村屠村一案,成了他的心中之刺,思之則痛。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