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可想想,她和尹正東本來就是協議結婚,人家干嘛要體諒她的情緒? 沈明月一夜沒睡實,第二天一早就醒了,渾身酸得難受。 她站在鏡子前照來照去,看著脖子上的紅痕。 尹正東正坐在茶幾前抽煙,他打量著沈明月堅定的眼神,以及視死如歸的臉,把煙蒂按滅在煙灰缸里,慢悠悠地說道,“想給桑時看這個?” “差不多,我要給我大哥看,讓他知道我結婚了,打消我和蔣澤結婚的念頭,不用在蔣澤面前充門面,桑時那個工作,我自然也就不用干了。今天就讓桑時辭了我,”沈明月胸有成竹地說了這個字,她還仰了仰頭,“除非他給我三十萬年薪!你覺得呢?” “他會給你更高也說不定。”尹正東低頭說道,他好像覺得蠻有趣,故意開沈明月的玩笑。 沈明月冷眼旁觀他,她覺得:他果然是便宜老公,不能共情自己,她都火燒眉毛了,他還在當熱鬧看。 沈明月想好了,如果她不去,大哥肯定不會放過她;她就遂了大哥的心愿,去報道,然后去桑時的辦公室告訴桑時:自己就是沈明月,當年拒了他婚的沈明月。 想必,他知道了自己就是沈明月,用著也膈應。 到時候,大哥再想讓沈明月進桑時集團也不可能了。 至于三十萬年薪,沈明月知道,是絕對不可能的事兒。 她去了人事部找到大哥。 “大哥,我真結婚了!你沒看到我給你發的結婚證?”沈明月說道,她在做最后的掙扎。 沈秉成好像根本不放在心上,“現在ai什么都能辦得到!明月,別以為你心里想什么,我不知道。” 沈明月故意仰了仰頭,把脖子上的紅痕給沈秉成看。 “怎么?上火了自己揪的?”沈秉成知道,這個妹妹從小心眼就多。 沈明月氣得沒辦法,可是結婚證又當做“抵押品”被尹正東拿走了,沒有物證,沈明月只能口述,“我老公叫尹正東,三十歲,是德潤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三十?”沈秉成對沈明月的說辭簡直嗤之以鼻,“明月,你大概忘了桑時今年也是三十歲吧?當時你在背后嘲笑他是個禿頭大肚腩的中年油膩男,怎么,現在眼光改了,主動嫁給了一個中年油膩男?”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