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一張他的照片! 照片里的他,同樣沒有戴眼鏡。 他站在一個陌生的窗后,雙臂伸展,正要拉上窗簾,整張臉在昏暗的燈光下隱隱有些興奮。 照片的拍攝者顯然在對面樓的某個位置,正對著他。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明確提示的信息,即使如此,他也深知照片后隱藏的,那不為人知的秘密。 那是他,詹姆斯?史密斯殺人后的模樣! 沒錯,他是一個殺人狂魔,因為他無法抑制住殺人的欲望,每隔一段時間不殺人,他便無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緒。 這種欲望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 他已經記不清了,也許是父親毫不留戀拋棄他的那一刻?抑或是母親因為忙于工作連飯都經常忘記準備的那一刻?又或是他獨自在家,被闖入的流浪漢XX的那一刻? 記不清了,真的記不清了... 好在,命運也許不公,但他從不屈從于命運。 他努力學習,拼命工作。 很快,他成功了。 他得到了公司大股東的賞識,成為了著名影視公司的高管、股東。 與成功的事業相得益彰的,是他幸福的家庭。 他的太太是他高中時的同學,也是他的初戀,優雅睿智的女子為了他放棄紐約律師執照,跟著他來洛城定居。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