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聽到這里的我就明白了,公安局方面的大概態(tài)度就是他們吃準了我們同學不會有那么多人去報案,也找不出來那么多實證,這件事處理難度太大,他們壓根就不想管!口頭上就說,如果我們不能提供更多證據(jù),他們也愛莫能助。” “因為當時工商局方面聯(lián)系了Beautiful Baby的老板,那叫焦慶鋒的第三任老板也來了工商局,他還質(zhì)問了我一大堆問題,說我聚集這么多人就是想訛詐他,他也想告我詐騙,還說了一些威脅的話。” “不過,他說可以找到第一任店主金強,并且那時候第一任店主金強也聯(lián)系了我,就在我和兩個局長談話的時候給我打了電話!” “我當時開了免提也錄了音,兩個局長也都聽清楚了,金強說他走的時候是把賬本留給了第二任店主的,然而第二任店主現(xiàn)在人在東莞,他說會盡力幫我們找到那個賬本,如果真的找到,會按照上面的信息處理退款。” “我三次詢問他是否確定能找到第二任店主并且找到賬本,他說盡力應該可以的,于是我說希望他配合盡量找,也就結束了談話。” “都已經(jīng)這樣了,我看向兩個局長,問,這樣應該可以證明所有事情了吧,他們應該可以立案追查,然后找出賬本再解決問題了吧。” “誰知道局長告訴我,只要有人站出來背這個鍋,承認有這回事,并且想要解決,那這更不是,也永遠不會是詐騙案,只能說是經(jīng)濟糾紛,而且通過民事調(diào)解可以得到解決。” “我當時很失望,也很憤怒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處理結果,但是我知道再跟他們耗下去也沒意義了,最后我們就回去了。” “回來之后,我們咨詢了法學系的老師,而法學院的老師表示公安局局長關于立案要求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我們算是被公安局局長忽悠回來了。” “已經(jīng)這樣了,我只能希望第一任店主金強能找到賬本,讓這件事的處理可以有突破性進展。” “誰知道,我剛回宿舍,那個第一任老板金強就給我打電話了,在得知我已經(jīng)回來后他的態(tài)度就完全改變了,絕對是此前第三任老板通知了他,在工商局時他跟我說的話也只是為了先把我騙回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