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薛凌微微一笑,點出問題所在。 “有了平臺,你才能安心創作,將宣傳和獲利益的事情都交給平臺去處理。你寄宿在平臺上,平臺給你機會。在某種程度上講,其實你們之間是互利互惠的。” 程煥崇無奈撇撇嘴:“……是。不過平臺也不能一味兒以為我們就是給他們打工的小螻蟻!螻蟻可能會偷生,但我們是人,人是有志氣和骨氣的!” “那當然。”薛凌道:“服務于平臺,自然得歸平臺約束。但你們之間在法律上必須是平等對等的合作關系,而不是簽了賣||身契的奴役。” “所以我才這么生氣!”程煥崇氣哼哼:“參不參加粉絲會,這該是我自己能決定的事,對吧?我不想跟粉絲們拍照互動,這應該也是我的自由!憑什么這些都得聽他們的?他們說必須這么做,我就必須這么做?我是一個漫畫家,又不是什么靠流量曝光賺錢的明星!我真的很討厭市場營銷的那一套!忽略真正的創作意義,什么都往利益靠攏!文化的走向不應該是全面利益化,不然哪來的文化精神精髓?遲早被市場利益大棒給打死!” 薛凌冷靜聽完,挑眉問:“合約上仔細寫明這些了嗎?如果你已經簽了字,那咱們必須有契約精神,該遵守便一定遵守。但如果沒有,那就另當別論。” “沒有!”程煥崇搖頭:“一個字都沒有!只說配合平臺組織的一些宣傳活動,并沒有具體要求我必須做到什么程度。” 薛凌了解點點頭:“這么說,應該是合同模棱兩可,并沒有明確規定。” “沒有。”程煥崇解釋:“我簽約的時候都非常謹慎,不該做的,能不能做的,我都記得一清二楚。剛才他們說我這是毀約,我跟他們直接說找律師跟他們談。” “他們不敢?”薛凌笑問:“因為明天的活動都已經安排好了,他們篤定你即便不情愿也必須上,所以特意最后一刻才通知你,讓你沒時間反應,讓你不得不被他們架著走。” “是!”程煥崇激動道:“一開始他們根本沒說有下午的環節,只說簽售會。編輯剛才拼命跟我解釋,說什么主辦發看中我的外表能大大加分,還說只要宣傳到位,不愁以后沒錢賺。甚至還敢威脅我說,你還要不要稿費,拿人家的手短,你就不能委屈一下?過分!這是委不委屈的問題嗎?我特么如果是為了那么一點兒稿費堅持苦苦創作的,那我早餓死了。我一開始更新的時候,一個月幾百都沒有!” 薛凌微微蹙眉:“你跟他們說,你不缺這么一點稿費,不需要靠外表拉攏粉絲。作品畫得好,賣得好,才是你永遠的實力,而不是搞些華而不實的東西。” “我說了,剛剛都說了。”程煥崇氣呼呼:“我要是靠臉吃飯,我早干嘛去了?我十六七歲的時候就可以找經紀公司出道去了,何至于苦苦在一中熬三年地獄般的高中學習!我之所以這么努力,一直遮遮掩掩自己的真實俊顏,一來是不想太高調,二來則是想證明給我的同行看,我是靠我的畫筆,靠我的實力吸粉,而不是我這張臉!” “不錯。”薛凌笑道:“容貌的俊美和美麗只在短暫的青春時期,再好再貴的保養措施也敵不過歲月這把殺豬刀。步入中年后,容顏就慢慢變老變難看,歲月的痕跡爬上臉龐,色衰而愛馳。如果只是靠外表,頂多撐十幾二十年。那二十年后呢?到時靠什么活?靠實力的人,永遠才不會被這個社會拋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