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那名歌手剛剛唱完歌走下臺,就看到迎面走過來一個醉漢。 知道這種喝醉的人一般什么事都做得出來,歌手打算繞路離開。 譚越伸出手,攔住歌手,指了指前面半米高的小臺子,問道:“哥們,我能上去唱首歌嗎?” 歌手聞言一愣,沒想到這醉漢居然是要唱歌,旋即就笑了笑,道:“我問一下經理,應該沒問題。” 以前也常常有客人上來唱歌,只是唱的好不好聽,那就因人而異了。 唱得好還好,要是唱的難聽,丟人事小,挨揍是大。有次一個客人喝醉了,上來一陣鬼哭狼嚎,差點沒被其他人圍毆。 歌手讓譚越在這里稍等,他則走到前臺處跟經理商量去了。 沒一會兒,那個歌手就走回來,看向譚越,問道:“帥哥,你唱的可以嗎?如果唱得挺不錯,我們歡迎你上臺唱歌,不過如果唱的不太好就算了吧,其他客人會有意見,希望您能理解。” 譚越聽了略微想了想。 他應該還可以吧? 上輩子他會唱一些歌,不能和專業歌手相比,卻也能算是業余水平,只是對樂器不熟悉。 而原主則和他相反,因為齊雪有想要進軍歌壇的想法,原主為了討好齊雪,苦練了一段時間吉他,至于唱歌則是沒那個天賦。 這么一結合,譚越覺得自己會唱,起碼不會太難聽。 借著醉意,譚越笑著擺了擺手,道:“沒問題。” 說完,譚越便搖搖晃晃的走到臺上。 年輕歌手看著譚越走路都走不穩,眼皮忍不住直跳。 這能行嗎? 此刻,譚越站到臺上,也引起了藍海酒吧里其他客人的注意。 “呦呵,那哥們是要唱歌嗎?” “都醉成那樣了,我擔心一會兒我的耳朵會經歷一場折磨,不,是摧殘。” “哈哈哈,有樂子看了,我得拍下來發到朋友圈,好不容易碰到一個憨憨,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這帥哥長得挺俊啊,說不定人家唱歌很好聽呢。” 其他人怎么想的,譚越不知道,難怪人們常說喝酒壯膽,現在六七瓶酒下肚,譚越腦海里只是浮現一個想法,就能立馬付諸行動,根本不用思考利弊得失。 想到唱歌,那就唱唄。 難聽?被嘲笑?在乎嗎? 酒醒之后在不在乎,現在喝大的譚越來不及去想,但這個時候肯定是不在乎的。 譚越順手拿起臺上放著的一把吉他,揮手彈了兩下,第一次用這具身體彈吉他,還很陌生。 看著譚越不著五六的彈著吉他,臺下的年輕歌手忍不住扶額。 “唉,早應該知道的,酒鬼的話根本就不能信!” 許諾現在倒是有些清醒了,主要是被譚越給驚的。 雖然他也不懂音樂,但也能聽出來譚越這一手吉他彈得,著實不怎么樣。 暗暗為譚越捏了一把汗,許諾已經在想,是現在沖上去把譚越拉下來,還是等會兒再拉。 看著周圍一些人對著譚越指指點點,許諾都有些汗顏,得,這次丟人丟大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