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看到馬逢春下了逐客令,縣檢察院院長袁明貴也變得臉紅脖子粗,暗罵馬逢春不懂事,這話還用挑明嗎?讓你交人你就交人。 他心里這么想,但并不這么說,而是打著官腔:“馬逢春同志,你到底懂不懂相關規定?李木是屬于巨額財產來歷不明罪,完全屬于我們檢察院直接受理,你憑什么不交人?” 副院長李旭華也隨聲附和:“你辛辛苦苦抓人不假,但抓人是你們工作范圍之內的事情,累也是應該的,這并不能成為你們拒不交人的理由,人我們必須帶走。” “李木不僅僅屬于巨額財產來歷不明罪,他還涉嫌殺人罪與強jian罪,所以他的犯罪行為應該由南橋縣公安局直接受理,想從我縣公安局帶人走,不可能。”看到袁明貴臉色鐵青盛氣凌人,馬局長也撕下臉皮。 “你說他殺人就殺人了?你說他強jian就強jian?口說無憑,證據呢?拿出證據來!”袁明貴老臉一沉,兩手一攤,伸手要證據。 沒有證據,還想拘留縣委書記的兒子?簡直異想天開。 “我們敢扣他,就是有證據,目前案件屬于偵辦階段,這些證據暫時不能公開。”眼看著馬局長就要落入下風,陸晉緊急參與進來,態度堅決地說。 副院長李旭華不也是一再幫腔嗎? 那咱陸晉說幾句也是應該的,這樣才顯得公平合理,你維護你的上司,我也要維護我的上司。 “保密?我看你們就是沒有證據!”李旭華乜著眼睛下結論。 “我們有證據,并且證據確鑿。”陸晉立即肯定地說,此時此景,就算是沒有證據,也要態度堅定,不能讓他們輕易下結論,更不能讓他們將人帶走。 “就沒有商量的余地嗎?希望你慎重考慮一下。”看到陸晉口氣堅決地說證據確鑿,袁明貴微微愣了一下,隨即用緩和的語氣說。 袁明貴是官場老手,自然知道什么叫‘進退握尺,收放有度’。 “袁院長,不好意思,這個是我們的辦案流程,請不要人為干預,幾位請便吧!”陸晉是軟硬不吃,嚴格執行馬局長口令,再次示意他們離開。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這已經是第二次逐客令。 袁明貴并不接茬,但并沒有打算離開。 我人為干預怎么了?人家可是縣委書記的兒子。 我可是在縣委書記的安排下來提人的,當然,這話他不會說出來,讓你陸晉自己去想。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