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余長最終如此決定出于以下幾個原因: 1、資金既然已經審批下來,按照魏翔所述,會很快啟動招標程序,以現在余長的客戶關系,在此項目中已經落后競爭對手太多,再去做關系顯然來不及,一味的去死磕,最后只會得不償失; 2、項目金額未超500萬,不出意外評委應由五人組成,網安部的李德明一定不會幫助余長,反而為了自己意向的公司能夠中標,會不遺余力打壓余長代表的公司,但除了李德明還有其他評委,余長從其他評委入手還有一定的勝算,但時間緊,任務重,一個個逐一去做關系,也顯然不現實; 3、既然選擇出暗中操作,那么就不能過多露面,暴露自己的目的和底細,因此這個時段也沒有必要再去找中層領導。 至于高層領導,除非有奇招,否則找了也沒用,反而會暴露自己,讓競爭對手和有些人防備。 當然,如此打算的前提是高層和中層都不指向性干預此項目,不然余長做的所有計劃都不行。 大約過了兩天的時間,公司技術部的同事告訴余長,三網合一的建設理念完全可以滿足客戶需求,同時可以極大地為客戶節約成本。 電話后,技術部連同建設意見,技術指標,如何節約成本等詳細的報告說明發給了余長,看著整整三十頁的分析報告,余長最終做出決定。 成與不成,就看投標時的唱標環節了。 2016年以前,開標時,唱標是一個重要的環節,唱標一般將自己的公司實力、商務條款、價格、技術設計理念、案例、售后服務等在評委面前一一陳述,并提供對應的材料支撐。 而評委會根據唱標的好與否以及標書中對應的支撐材料的優劣程度,在技術服務分、商務分等部分給予打分。 一個項目評標的分值:一般由價格分、商務分、技術分、案例分、交付和售后服務分等幾部分。 雖說,對一個項目而言,很多時候唱標并不一定可以改變項目的走向或者結局,因為競爭對手已經將工作做在前面,但也不能排除沒有例外。 國企,央企的評標委員會,一般而言,紀委工作部都會派代表參與,但紀委工作部的代表并不參與評標,僅是為了現場監督。 監督在現場是否有失公正、公平、公開原則,是否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 2013年時,現場并未要求錄像記錄開標過程,但2016年后,不管是政府,企事業單位,國企央企省企等都要求開標現場錄像,并保留開標錄像。 “翔哥,紀委工作部的同事熟悉么?能否幫忙約吃個飯?”余長向魏翔發信息道。 或許是因為魏翔忙著,余長早上九點半發的信息,魏翔一直到十一點半臨近下班才回。 “約紀委工作部的干啥子喲,紀委只負責監督開標現場,不負責評標的呀。” “我自有打算,你只說能約否?”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