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她以前覺得自己的喜歡已然是極有分量,讓她愿意舍棄自己的家鄉,舍棄自己喜愛的職業,嫁去兩千多公里的外省,去到那沒有一個親人的陌生地方,她覺得自己的喜歡已然是足夠證明自己對洛商司的心。 可現在自己的喜歡和陳顯的喜歡相比,常寧覺得,自己的喜歡真的就是毛毛雨,不足為奇了。 不自覺的,常寧臉上生出笑。 陳顯的喜歡是拿全部去喜歡,去愛,他在燃燒著自己,燃燒著自己的一切,只為那一人。 試問自己能做到嗎? 常寧可以很肯定的回答,她做不到。 在她的生命里,愛情不是全部,她還有親情,友情。她可以喜歡一個人,可以愛一個人,但不會為了一個人而付出自己的一切,什么都不要了。 她常寧做不到。 也正是因此,她始終可以理智的看待這段婚姻,冷靜的看待她和洛商司之間的關系。即便是離婚,她也是平靜的。 不過,今晚看到陳顯,看到陳顯對周妤錦的在乎,那樣的不顧一切,常寧的心是被觸動到了的。 這樣不論好壞,不論對錯的去喜歡一個人,縱使他有諸般不是,但在感情里,他確然是極好的人。 她這一生都做不到如陳顯這般毫不保留,她敬佩陳顯這樣的人。 只是啊,這世間情愛,要真正的兩情相悅真的很難。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