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李東坐在車內,腦海里同樣回放著今天的一幕幕。 警方所掌握的那份口供,全是由他提供,畢竟洪學斌已經死了,而他是在場唯一人證。 對他跟洪學斌之間的談話內容,李東做了部分隱瞞。 只提了洪學斌的自述,以及這次回到天陽是為了看望女兒。 至于洪學斌對漢東警隊高層的大膽言語,以及洪學斌想通過死來成全他,李東全都沒提。 不是虛榮,而是不想辜負了這個男人的“臨死重托”。 只不過李東想不明白,一名持槍悍匪,會跟漢東省的警隊高層有什么牽連?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洪學斌有必要撒謊么? 可能性不大。 既然如此,洪學斌這件案子的背后,到底有什么隱情? 估計也只有查閱了相關案卷之后,才能給出答案。 只不過,洪學斌是在外省作案,外省被抓。 批捕、審訊、宣判、死刑復核,也全都是在省外的司法系統完成。 憑他一個基層民警,想調動天州本地的資源都尚且艱難。 更不用說離開漢東省的地界,直接插手人家的公檢法,那簡直是癡人說夢! 就像洪學斌說的那樣,如果他真想查清這件事。 最起碼也要到了省廳的某個位置,才有可能順理成章的介入鄰省警務系統,查閱相關卷宗。 而洪學斌的死,才能換來他李東向上一步! 至于在車上,李東本意是想攔住洪學斌。 他始終相信司法公正,也不信有人能在漢東警隊只手遮天。 只可惜,洪學斌死意已決,終究還是沒攔住。 搶奪槍支的時候,子彈意外擊發,當場擊中洪學斌! 讓李東意外的,是第二槍! 正面擊發,直接擊穿了擋風玻璃,直擊洪學斌的要害! 應該是武警方面的狙擊手,很精準的射擊。 如果不是洪學斌率先被擊中脖頸,這一槍應該會貫穿洪學斌的頭顱。 只不過這槍太冒險! 當時他跟洪學斌正在車內進行纏斗,根本就不是最佳的擊斃條件。 對方卻冒險開槍,擊空洪學斌之后,又擦著他的脖頸擊穿了座椅! 這也就是他李東命大,否則還真的成了英雄。 區別就是,沒有死在洪學斌的槍下,而是死在了自家兄弟的手里!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