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比起刺客指證鎮南侯府,君長淵私自調兵的罪名也不小。 君長淵對此卻十分坦然:“陛下,這不是一份供詞的事。” 天盛帝不解:“還有什么?” 君長淵鳳眸意味不明:“刺客再次現身京中,事關之前的大婚行刺,這是其一。臣的王妃與五皇子被刺客所捉,如今還下落不明,這是其二;刺客供述鎮南軍與土匪勾結,這是其三。 有口供證詞在,如果鎮南侯府當真與刺客有關,那就意味著這三個案子都與侯府脫不開關系,事情緊急又關系重大,臣判斷不能輕忽大意,所以才臨時調兵包圍了侯府。” 如果說單獨一個案子,不足以讓君長淵私自動兵。 那三樁案子加在一起呢? 這個分量絕對夠了! 哪怕放在朝堂上議論,都沒人能說君長淵行為出格,相反的,還要夸贊他思緒敏捷,當機立斷。 畢竟事發突然,誰能保證鎮南侯府是被栽贓的? 萬一他們真的跟刺客勾結,君長淵又沒有及時出手的話,誰又知道會是什么后果? 說到底。 君長淵私自調兵,只是以防萬一罷了。 又沒有直接抄了侯府。 所以事情可大可小,全看天盛帝怎么裁定。 再退一步說,就算天盛帝真的對君長淵不滿,認為他無詔調兵就是錯,那又能如何呢? 天盛帝能因為這單獨一件事就殺了君長淵嗎? 不能。 能因為這種事降罪他嗎? 雖然可以,但沒必要。 真正有用的降罪處罰,是剝奪君長淵手里的兵權,但這點顯然不行,鎮北軍歷代都歸鎮北王所管,剝奪兵權,等于是要廢掉鎮北王府。 可鎮北王府的存在,是開國皇帝親自定下的,除非是發生謀反這樣的大事,否則哪怕是天盛帝,都不能輕易更改先祖的規矩。 更何況,即使真的把鎮北軍權拿回來,天盛帝也找不到人接手啊。 他倒是不缺心腹武將,但能真正駕馭住五十萬鎮北軍的,除了君長淵,朝中也找不出第二個人,如此龐大重要的兵權,與其交給外姓臣子,那還不如放在君長淵手里呢。 除了兵權之外,其他的降罪處罰,對君長淵來說又是不痛不癢。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