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趙麗最后認下了殺人罪。 她不能讓自己的女兒去死。 哪怕是坐牢,也只能是她坐牢,不能讓年紀輕輕的女兒坐牢。 她苦了一輩子,最對不起的人就是包小婷。 她懊悔過,當初為何一念之差嫁給包紅義,一步錯,錯了一輩子。 因為深埋在心底的愧疚,忍受包紅義一輩子,連帶包小婷的人生,也被包紅義毀了。 一切都是她的錯,應(yīng)該由她來終結(jié)。 就用她的命,為包紅義償命。 趙麗向盛萊交代,包紅義打她,她防衛(wèi)過當錯手殺了包紅義,當時包小婷并不在場,她被打斷一根肋骨從家里逃了出去。 整個過程,都是趙麗自己完成,包小婷并未參與。 盛萊不相信包小婷是清白的,包小婷心虛的樣子,怎能逃過他的眼睛? 可包小婷住的小區(qū),沒有監(jiān)控,無法證明包小婷當時到底有沒有離開家。 包紅義的尸體已經(jīng)火化,死亡時間無法確定,只能任由趙麗自己口述。 盛萊走訪了包小婷家附近的鄰居,住在那里的人大多都是農(nóng)民工,起早貪黑上工,包紅義死的時間段,鄰居幾乎都不在家。 沒人看見包小婷當時是否從家里逃出去。 人證物證都沒有。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