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風險規避策略探討論文
國際貿易風險可以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對國際貿易風險進行劃分。從宏觀層面看,國際貿易風險應包括本國和目標市場國家的政治風險、社會風險、政策風險、經濟風險、技術風險和文化風險。從微觀層面看,國際貿易風險則應包括企業經營戰略和經營策略方面的風險,如合同風險、運輸風險、結算風險、價格風險等。
面對風云變幻的國際貿易市場,國內企業要認清客觀存在的國際貿易風險,采取有效的措施規避風險。
1.我國企業面臨的主要國際貿易風險
國際貿易風險主要是指國際貿易業務流程中發生的風險。目前,我國外貿出口企業在國際貿易中主要存在以下幾類風險:
1.1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主要源于各國貿易磨擦的加劇、反傾銷案件的增多以及技巧性貿易壁壘的存在。當前,世界貿易關系龐雜多變。一方面,全球經濟一體化,世界貿易自由化是貿易發展的必然趨勢;另一方面,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區域經濟合作發展迅速,排他性的貿易維護主義抬頭。雖然關稅壁壘作為維護本國市場的一種手段不斷趨于透明,但許多發達國度卻以技巧性貿易壁壘為手段,將國外競爭者擠出該國市場。
1.2操作風險
在國際貿易合同條款中,價格條款有其特殊的表達方式,即貿易術語。不僅如此,貿易術語作為貿易通例,還規定了貿易雙方在相應環節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如何恰當地操作貿易術語顯得至關重要。貿易術語的性質應與買賣合同性質相一致,合同中的有關條款應與合同性質相一致,與所使用的貿易術語在內容上堅持一致,不應有所抵觸。如果我國的外貿企業不熟悉貿易術語,在國際貿易中操作不當,就很容易被不法外商所利用,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糾紛,甚至會造成慘重的經濟損失。
1.3匯率風險
與國內貿易以本幣為清算對象不同,在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貿易的結算存在著本幣與外幣之間的折算比率問題,而且,該比率因國際外匯市場的波動而高低浮動,導致企業實際收入也隨之波動,從而使企業存在一定的風險。所以,防備外匯風險是外貿企業應重點關注的問題。外匯匯率的波動會直接或間接影響企業的外幣支出業務和外幣收入業務,即結匯業務。當外幣升值、本幣貶值時,會使實際支付的本幣貨款額增大,進口關稅和進口增值稅額增繳,這都會帶來外貿企業凈利潤的減少。
2.外貿企業規避國際貿易風險的策略
2.1實施交易對象資信調查
在國際貿易中,選擇好交易對象是非常重要的,這是規避貿易風險的前提。一定要慎重考察對方企業的真實性,查清對方的資信情況。資信調查的主要內容有:一是查看對方營業執照的正本和副本,同時核實其經營活動情況、貨物情況、注冊資本、法定地址和現在是否仍在合法地進行經營活動。二是考察對方資產信用的真實性和履約能力,懂得其開設的基礎賬戶和經營管理能力。如生產加工能力、出口許可、原材料供給、貨源等。三是對其主體資格要辨別清楚。如對方是以自然人身份,或以法人身份,還是以非法人經濟組織身份出現,是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還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出現。四是調查對方企業的信譽度,有無不良行為歷史記載。開展資信調查非常必要,是規避國際貿易風險至關重要的一步。
2.2采用技巧手段轉移風險
在國際貿易中,外貿出口企業可以采取一些技巧手段,付出一定的代價,通過讓有關當事方承擔風險的方法,將相關風險有效地轉移出去。轉移風險規避措施種類較多,外貿主體應依據貿易的`具體情況,選擇合理的轉移技巧手段。
2.2.1恰當投保貨物運輸保險。國際貨物運輸往往路途遙遠、運輸時間長,許多風險隱患出現在貨物流轉的進程中。為了轉嫁貨物在運輸進程中的風險損失,貿易主體有必要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投保貨物運輸險不僅利于進出口企業加強經濟核算,而且利于進出口企業堅持正常的經營。辦理投保業務時,務必注意不錯保、不漏保。
2.2.2充分運用出口信用保險。出口信用保險是由國度提供基金,由國度認可的保險機構向出口商供給的一項非贏利性、政策性保險業務。出口信用保險的承保對象是出口業務中一般商業保險公司所不愿承保的境外買方信用風險。
出口信用保險彌補了貨物運輸保險所不能涵蓋的保險內容。投保出口信用險能夠保障出口商安全及時收匯,確保出口企業的資金正常流轉。但是,即使信用證結算,也要注意保證單證相符,證證相符。
2.2.3善于使用國際保理業務。在國際保理業務中,保理商供給包含對買方資信調查、百分之百的風險擔保、催收應收賬款、財務管理和資金融通等綜合性財務服務。在以D/A、D/P、O/A等方法結算貨款的國際貿易中,外貿企業可選擇國際保理業務來保障貨款的安全性,規避出口收匯風險。保理業務對于出口企業來講,由于給買方客戶供給了具有吸引力的付款條件,可較容易獲得國外定單,促進產品出口。
2.3選擇有效的結算方法
與一般的國內貿易相同,國際貿易也存在物流和資金流。如果說進口商關懷的是支付貨款后能否收到合同規定的貨物,那么出口商更為關懷的則是發出貨物后能否收到合同中規定的貨款。于是,選擇同時滿足雙方安全的結算方法則是至關重要的。在國際貿易中使用的主要支付方法有匯付、托收和信用證支付。由于匯付是由付款人將款項匯繳收款人,如果匯款人在收到貨物或取得貨物提單之前將款項匯出,一旦因賣方原因不能到貨,則會遭受錢貨兩空的損失。因此,進口方的匯付主要用于合同定金等小量款項的支付。與匯付相反,托收則是出口商發貨后,委托當地開戶行通過其進口商所在地的往來行收取貨款。與前者相同,它也屬于高風險的商業信用;這種支付方法規避風險的方式是跟單托收,并采用付款交單。即便如此,對出口方而言,它仍然存在如下風險:一旦市場行情變得對進口方不利時,他可能會以各種借口拒不付款贖單,這時,盡管出口商掌握貨物所有權,但為得到價款可能要承受巨大損失(如降價銷售、變賣)。這樣就要盡可能選擇體現銀行信用的結算方法:信用證結算。信用證結算以銀行信用為擔保,風險就相對小得多。一般而言,信用證屬于憑單付款的支付方法,只要出口商提交的單據符合信用證的要求,開證行(付款行)就敷衍款,從而大大降低了風險。
2.4切實提高出口產品質量
如今,國際市場的競爭已從價格的競爭轉變為質量的競爭,企業應依靠科技進步,重視科技成果在生產中的運用,不斷開拓新產品,在提高產品的質量、檔次和加工深度高低工夫。面對國際間的技巧性貿易壁壘及不斷提高的“國際標準”,我國出口企業要用產品質量進行反擊,努力提高我國標準檔次,打造品牌產品,增強產品國際競爭力,以規避技巧性貿易壁壘帶來的政策風險。
2.5嚴格遵循國際貿易通例
國際貿易通例通常是由國際性組織或商業團體制定的有關國際貿易的通則、準則和規矩。它已被大多數國度的貿易界、銀行界人士所熟知,并被廣泛接受和應用。企業在合同的簽訂、貨物的交付、貨款的結算進程中應嚴格按進出口貿易的基礎操作程序辦事,保持利用“銀行信用”完成貨款的結算,正確處理好合同、信用證、單據、貨物之間的關系,尤其是信用證、單據之間的關系,做到“單證一致”、“單單一致”,保證貨款及時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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