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莞公積金單位繳存開戶怎么辦理 推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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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怎么辦理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單位怎么辦理公積金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單位怎樣辦理住房的公積金開戶手續:
新開戶單位到管理或管理部領取《住房公積金申請登記表》、《住房的公積金匯繳的變更(補交)清冊》、《住房的公積金委托的收款協議書》,由單位啊按照有關的政策的規定確定繳交比例,在《變更清冊》的補交欄中填寫從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之月至開戶上月的應補交額,其他的表格根據填表的說明填寫了,加蓋單位公章,交審核并辦理了開戶的手續。新開戶的啊單位將補交額和月應交額的合計數,存入指定的銀行專戶內的。單位根據打印的《住房公積金基數核對清冊》建立個人明細賬和單位賬。正常繳交的單位需在每月15日前將款項存入專戶;繳存有變動的單位需在每月15日前向報送《變更清冊》(調入或調出的,在摘要欄中注明調入或調出單位),并將變更后的月繳交額,存入專戶。
單位辦理公積金流程:
單位應到公積金管理指定服務網點領取或登錄住房公積金網站下載《住房公積金開戶申請單》,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下列資料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到服務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單位賬戶設立手續:
1、單位設立的批準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
3、人民銀行頒發的銀行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4、經辦人的身份證。
公積金管理為單位制發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單位應當自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證、單位公章、印鑒、U盤等電子存儲介質到單位開戶時選定的服務網點,辦理銀行印鑒預留業務,拷貝住房公積金業務相關表格及領購《住房公積金個人變更清冊》、《住房公積金匯(補)繳申請單》、《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單》、《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單》等住房公積金專用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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